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变更材料下载(含在研+结题)
2019-12-11
一、在研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变更
变更方法:登录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://sop.gzsi.gov.cn/egrantweb/,点击“项目管理”-“项目变更”提交项目变更申请。
变更类型:
1.项目合同执行期变更(合同延期):如确实预计到期后无法完成合同内容,且之前未申请过延期,需在合同到期前3个月提交延期申请,每个项目最多可延期一次,最多延期1年。
2.项目研究内容变更:如项目实施过程中确实需对研究内容或方法进行调整,请在项目到期前3个月提交项目内容变更申请,该项变更需经过广州市科技局专家审议,请务必慎重选择。
3.在研项目经费变更:
(1)单位经费分配
如项目存在合作单位,需进行单位间经费预算调整,请在合同到期前提交单位经费分配变更申请,附件提供项目合同书与各单位盖章的经费分配补充协议。
(2)经费科目变更
如为项目经费预算调整,无需系统提交变更申请。请先通过课题经费执行情况自助查询网址(http://www.gzsums.net/dangjian_12003.aspx)查询经费使用情况(系统问题请咨询财务处8813),填写《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》,经项目负责人签名后交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审批——审批完成后到财务处会计科科研经费管理岗审核盖章——携带经费本与盖章后的《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》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完成变更手续。
经费调整范围:
预算总额不变的情况下,材料费、燃料动力费、测试化验加工费、出版/文献/信息传播/知识产权事务费和其他直接费用支出预算如需调整,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,报承担单位审批。
直接费用中劳务费/人员费、设备费、会议费/差旅/国际合作与交流费、专家咨询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。
项目间接费用预算不得调整。
二、结题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调整表(调整表下载链接)
注意:依据《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穗科创规字〔2017〕4号)、《广州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绩效提升和管理监督办法》(穗财规字〔2019〕6号)规定,2017年12月以后完成结题的,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,且承担单位无不良信用的,项目财政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,可以下载上述经费调整表进行经费调整,在2年内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,2年后未使用完的,按规定收回。
附件1 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-在研项目
附件2 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余经费调整申请表-结题项目
附件3 项目变更操作指引
变更方法:登录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://sop.gzsi.gov.cn/egrantweb/,点击“项目管理”-“项目变更”提交项目变更申请。
变更类型:
1.项目合同执行期变更(合同延期):如确实预计到期后无法完成合同内容,且之前未申请过延期,需在合同到期前3个月提交延期申请,每个项目最多可延期一次,最多延期1年。
2.项目研究内容变更:如项目实施过程中确实需对研究内容或方法进行调整,请在项目到期前3个月提交项目内容变更申请,该项变更需经过广州市科技局专家审议,请务必慎重选择。
3.在研项目经费变更:
(1)单位经费分配
如项目存在合作单位,需进行单位间经费预算调整,请在合同到期前提交单位经费分配变更申请,附件提供项目合同书与各单位盖章的经费分配补充协议。
(2)经费科目变更
如为项目经费预算调整,无需系统提交变更申请。请先通过课题经费执行情况自助查询网址(http://www.gzsums.net/dangjian_12003.aspx)查询经费使用情况(系统问题请咨询财务处8813),填写《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》,经项目负责人签名后交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审批——审批完成后到财务处会计科科研经费管理岗审核盖章——携带经费本与盖章后的《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》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完成变更手续。
经费调整范围:
预算总额不变的情况下,材料费、燃料动力费、测试化验加工费、出版/文献/信息传播/知识产权事务费和其他直接费用支出预算如需调整,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,报承担单位审批。
直接费用中劳务费/人员费、设备费、会议费/差旅/国际合作与交流费、专家咨询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。
项目间接费用预算不得调整。
二、结题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调整表(调整表下载链接)
注意:依据《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穗科创规字〔2017〕4号)、《广州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绩效提升和管理监督办法》(穗财规字〔2019〕6号)规定,2017年12月以后完成结题的,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,且承担单位无不良信用的,项目财政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,可以下载上述经费调整表进行经费调整,在2年内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,2年后未使用完的,按规定收回。
附件1 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-在研项目
附件2 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余经费调整申请表-结题项目
附件3 项目变更操作指引